【新华网】简化流程、增加提示功能 税务部门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落地

简化流程、增加提示功能 税务部门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落地

新华网客户端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高畅)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提出,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日,税务总局配套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具体征管服务措施,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小规模纳税人纾困解难,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支持力度,通过“九年五提力”为企业蓄势添能:2013年,在此前仅对小规模纳税人中个体工商户适用起征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免征增值税;2014年、2019年和2021年,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需要,先后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3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至今年3月底,实施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

刘运毛表示,此次推出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受益对象多。目前全国共有小规模纳税人超过6000万户,今年新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出台后,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措施,可以说,几乎覆盖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二是纾困力度大。对于此前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上,超过起征点不能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也可以享受免税,税负降到0,为纳税人节约了宝贵的资金,帮助企业渡难关。

为确保政策如期落地、纳税人及时享受税优政策,税务部门在前期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自行申报、自行减免、无需任何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对开票、申报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增加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的提示功能,对小规模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等场景,由系统自动提示、温馨提醒,帮助纳税人便捷享受政策,最大限度避免错填、漏享。

在发布征管服务公告的同时,税务部门推出了详细的政策解读,对发票开具、申报纳税等实操问题进行细化明确。在广泛开展培训辅导的基础上,税务总局设计了精准推送的方案,把优惠政策内容和征管操作规定“点对点”推送给纳税人,确保纳税人知政策、会操作。



声明:我们的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或者是媒体公开发布的文章,非常感谢作者的成果与意见分享。本转载非用于商业获利目的,对于原内容真实性未进行核实,且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文中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侵犯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如您认为相应的信息影响到您,或因有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要求,请与我们进行联系。
0 个回复 (温馨提示: 后台审核后才能展示 !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