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访谈信息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在线访谈(第二十期)2022.4.2

访谈信息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在线访谈(第二十期)

时间:2022年4月2日(星期六)下午15:00

嘉宾: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谷迪

摘要:关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热点问题解答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亲爱的网友们,大家好!这里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为支持小微企业的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为了帮助纳税人了解公告内容,解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推出了“关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热点问题解答”在线访谈。此次访谈我们荣幸的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谷迪,欢迎!在这段时间里,嘉宾会对主持人、广大网友和纳税人朋友们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解答,希望大家积极与我们互动,下面访谈开始。[2022-04-02 15:00:56]

[网友 綦仪芳]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后,小微企业如何适用留抵退税政策?[2022-04-02 15:01:11]

[谷迪]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2022-04-02 15:02:40]

[网友 米琪]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从何时起能够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2022-04-02 15:03:09]

[谷迪]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1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2022-04-02 15:04:38]

[网友 桐鸿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从何时起能够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2022-04-02 15:05:23]

[谷迪]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022-04-02 15:06:52]

[网友 忆安]14号公告中的小微企业是指什么?[2022-04-02 15:07:14]

[谷迪]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2022-04-02 15:09:47]

[网友 彤蕊]14号公告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如何确定?[2022-04-02 15:10:26]

[谷迪]14号公告中的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2022-04-02 15:13:40]

[网友 冉冉]14号公告中的增值税销售额是指什么?[2022-04-02 15:14:31]

[谷迪]14号公告所称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2022-04-02 15:15:49]

[网友 江美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后,哪些行业能够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2022-04-02 15:16:21]

[谷迪]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022-04-02 15:18:40]

[网友 希忆敏]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2022-04-02 15:19:22]

[谷迪]14号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销售额的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2022-04-02 15:22:10]

[网友 严小萍]除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外,制造业等行业还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2022-04-02 15:23:12]

[谷迪]制造业等行业在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的基础上,还能享受一次性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022-04-02 15:25:34]

[网友 第五红叶]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从何时起能够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2022-04-02 15:26:13]

[谷迪]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022-04-02 15:27:19]

[网友 天元]14号公告中的中型、大型企业是指什么?[2022-04-02 15:27:45]

[谷迪]14号公告规定的中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14号公告规定的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2022-04-02 15:29:00]

[网友 窦丽文]适用14号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符合哪些条件?[2022-04-02 15:29:38]

[谷迪]适用14号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022-04-02 15:31:21]

[网友 潘晓慧]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2022-04-02 15:32:10]

[谷迪]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22-04-02 15:33:46]

[网友 浩波]如何确定存量留抵税额?[2022-04-02 15:34:04]

[谷迪]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2022-04-02 15:35:52]

[网友 忆雪]如何确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2022-04-02 15:36:12]

[谷迪]适用14号公告政策的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2022-04-02 15:37:50]

[网友 天香]什么是进项构成比例?[2022-04-02 15:38:46]

[谷迪]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2022-04-02 15:40:13]

[网友 谷清韵]纳税人销售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申请增量留抵退税么?[2022-04-02 15:41:54]

[谷迪]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14号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2022-04-02 15:43:18]

[网友 半安]纳税人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能够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吗?[2022-04-02 15:44:01]

[谷迪]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2022-04-02 15:45:16]

[网友 洪烟]纳税人已取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款的,能够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吗?[2022-04-02 15:46:13]

[谷迪]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2022-04-02 15:47:33]

[网友 雪峰]纳税人产生留抵税额后必须申请退税吗?[2022-04-02 15:48:20]

[谷迪]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022-04-02 15:49:40]

[网友 zcc]纳税人应在何时申请留抵退税?[2022-04-02 15:50:16]

[谷迪]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2022-04-02 15:52:23]

[网友 文昌阁]纳税人能否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2022-04-02 15:53:36]

[谷迪]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2022-04-02 15:55:02]

[网友 语蕊]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后续应如何操作?[2022-04-02 15:56:16]

[谷迪]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2022-04-02 15:57:24]

[网友 葛艾]如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应如何处理?[2022-04-02 15:58:15]

[谷迪]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2022-04-02 15:59:42]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在线访谈就到此结束了,谢谢嘉宾的精彩讲解,谢谢广大网友和纳税人的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2022-04-02 16: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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