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访谈信息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在线访谈(第五期)2019.2.20

访谈信息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在线访谈(第五期)

时间: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至3:30

嘉宾:财产行为税处副处长 佟云飞

          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樊潞彤

          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 王素江

摘要:减税降费专题

文字实录【主持人】各位亲爱的网友们,大家好!这里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为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水平,以“减税降费专题”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如期与大家见面了!此次访谈我们荣幸的请到了北京市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副处长、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欢迎!在这段时间里,嘉宾们会对主持人、广大网友和纳税人朋友们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解答,希望大家积极与我们互动,下面访谈开始。 [2019-02-20 14:30:01]

[网友 十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2019-02-20 14:30:41][佟云飞]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税〔2019〕13号文件,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19-02-20 14:31:10]

[网友 蒲万辉]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标准是多少? [2019-02-20 14:31:32]

[樊潞彤]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19-02-20 14:32:08]

[网友 文池]与此前相比,这次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能否举例说明一下? [2019-02-20 14:32:13]

[王素江]第一,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覆盖面。政策调整前,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上限分别为100万元、工业企业100人(其他企业80人)和工业企业3000万元(其他企业1000万元)。此次调整明确将上述三个标准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和5000万元。 第二,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加大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力度。政策调整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此次调整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二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 举例说明,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0*25%=75万元),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且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20%+200*50%*20%=25万元),所得税负担大幅减轻。 [2019-02-20 14:32:50]

[网友 2206]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的销售额是合并计算销售货物、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销售额,还是分别计算? [2019-02-20 14:32:59]

[樊潞彤]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标准。 [2019-02-20 14:33:17]

[网友 南巷]中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019-02-20 14:33:33][佟云飞]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19-02-20 14:34:02]

[网友 贝启阳]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其中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是否可以免税? [2019-02-20 14:34:21]

[樊潞彤]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均可以免征增值税。例如,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9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9万元,均可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2019-02-20 14:34:46]

[网友 深冬]5月31日之前我们要进行2018年度汇算清缴,是不是也可以享受新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2019-02-20 14:34:53]

[王素江]新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优惠政策是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2018年度所属期是不适用的,2018年度汇算清缴还是要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的相关规定。 [2019-02-20 14:35:11]

[网友 Crazy]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月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2019-02-20 14:35:17]

[樊潞彤]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月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扣除本季度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照章纳税。例如,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17万元,剔除销售额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7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的10万元应照章纳税。 [2019-02-20 14:35:48]

[网友 Crazy]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是以差额前还是差额后的销售额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2019-02-20 14:35:57]

[樊潞彤]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来判断是否符合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2019-02-20 14:36:14]

[网友 一霖]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的减征比例,北京市是如何规定的? [2019-02-20 14:36:36][佟云飞]按照京财税〔2019〕196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件、地方教育附加。 [2019-02-20 14:36:59]

[网友 2209]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2019-02-20 14:37:08]

[樊潞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019-02-20 14:37:25]

[网友 Fairy]能不能具体说一下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02-20 14:37:37]

[王素江]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要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其中: 工业企业(行业代码为06-4690):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从事非限制或禁止行业,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100万元; 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从事非限制或禁止行业,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100万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征税政策,也就说实际税负是10%。 [2019-02-20 14:37:58]

[网友 水龙云]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2019-02-20 14:38:12]

[樊潞彤]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实行按次纳税,继续按照现行政策征免增值税。如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照章纳税。 [2019-02-20 14:38:31]

[网友 苹果派]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的执行期限,北京市是如何规定的? [2019-02-20 14:38:44][佟云飞]按照京财税〔2019〕196号文件规定,北京市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19-02-20 14:39:13]

[网友 淡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应当填写差额前还是差额后的销售额? [2019-02-20 14:39:29]

[樊潞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包括第9、10、11、12栏次)、“出口免税销售额(第13栏次),应当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2019-02-20 14:39:56]

[网友 李娜]我们公司2018年度资产总额4000万元,按您刚才介绍的,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肯定是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这会不会影响我们2019年享受新的普惠性所得税优惠政策啊? [2019-02-20 14:40:13]

[王素江]不会的。从2019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不再需要结合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了,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所以说,您公司在2019年预缴时,只要2019年截止本期末的各项标准都符合,那您就可以放心享受新政策。 [2019-02-20 14:40:50]

[网友 2231]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从按月纳税改为按季纳税或从按季纳税改为按月纳税吗? [2019-02-20 14:41:09]

[樊潞彤]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019-02-20 14:41:38]

[网友 汪滔]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的办理方式是什么? [2019-02-20 14:41:46][佟云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5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2019-02-20 14:42:01]

[网友 英英]“非差额征税”纳税人如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标准,如何填写申报表? [2019-02-20 14:42:18]

[樊潞彤]“非差额征税”纳税人由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自动识别,系统不发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此类纳税人除免税判断标准发生变化外,申报表填报方法较政策调整前未发生变化。 [2019-02-20 14:42:37]

[网友 莫莉花]我们注意到,2019年新预缴申报表的主表中增加了“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其中有“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季初资产总额”“季末资产总额”等填报内容,每个季度所属期进行预缴申报时都是填写当季度季初季末情况,我们企业该怎样判断自己是否是小型微利企业呢?如果是进行2季度预缴申报,是不是还要结合1季度预缴申报的信息进行判断呢? [2019-02-20 14:42:55]

[王素江]首先感谢您关注新预缴申报表的变化。2019年预缴申报开始,启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新预缴申报表的变化之一是在表A200000、表B100000中设置“按季度填报信息”项目(如下图所示),以便于精准便捷识别企业是否是小型微利企业。image.png

在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时,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按截至本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其中,全年季度平均值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也就是说,在进行2季度预缴申报时,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需要结合1季度平均值和2季度平均值来计算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标就看截止本期末的累计值就可以。 举个例子:某企业2017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9年1、2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图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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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管企业是在电子税务局端进行申报还是到大厅进行申报,在填报申报表后,我们的征管系统都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A201030,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2019-02-20 14:43:41]

[网友 fanny]“差额征税”纳税人如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标准,如何填写申报表? [2019-02-20 14:44:57]

[樊潞彤]为确保差额征税纳税人顺利填报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北京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一表集成提出的辅助企业填报、便利企业操作原则,添加“辅助填报工具”,系统根据纳税人在“辅助填报工具”中填报的数据,生成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数据。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以下规则填报“辅助填报工具”:一是“行次”按照征税、其他免税、出口免税三大类,按照不同征收率区分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归类填写;二是“列”按照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未开票、差额征税四类归类填写。 [2019-02-20 14:45:22]

[网友 苏洋]关于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减征优惠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2019-02-20 14:45:49][佟云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5号公告规定: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2019-02-20 14:46:13]

[网友 查尔斯]什么样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9-02-20 14:46:33]

[樊潞彤]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2019-02-20 14:46:58]

[网友 卓贤]从业人数的口径如何把握? [2019-02-20 14:47:07]

[王素江]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季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季初从业人数”填报开业时从业人数。季度中间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季末从业人数”填报停止经营时从业人数。 [2019-02-20 14:47:31]

[网友 恒信科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9-02-20 14:47:50]

[樊潞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这一条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9-02-20 14:48:16]

[网友 满月]关于纳税人类别变化时减征政策适用时间的确定是如何规定的? [2019-02-20 14:48:29][佟云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5号公告规定: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2019-02-20 14:48:54]

[网友 2234]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是否仍可以选择转登记? [2019-02-20 14:49:07]

[樊潞彤]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以选择转登记。 [2019-02-20 14:50:11]

[网友 合作社]我们打算今年5月成立一个新的子企业,没有1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相关情况,如果进行3季度预缴申报,怎么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啊? [2019-02-20 14:51:25

[王素江]举个例子说明,企业2019年5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9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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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png[2019-02-20 14:53:44]

[网友 Maple]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还可以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2019-02-20 14:54:55]

[樊潞彤]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可以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9-02-20 14:55:10]

[网友 cally]此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2019-02-20 14:56:33][佟云飞]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已经享受了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两类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2019-02-20 14:57:57]

[网友 龙腾]什么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不需预缴增值税?满足不需预缴的条件,是否还需要进行免税申报? [2019-02-20 14:58:14]

[樊潞彤]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也无需进行免税申报。待当期在预缴地发生的月销售额累计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累计超过30万)时,需到预缴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预缴增值税。 [2019-02-20 14:59:37]

[网友 世纪精英]小型微利企业按季度申报,但我们是按月预缴企业,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享受政策吗? [2019-02-20 15:00:52]

[王素江]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但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从2019年所属期开始进行预缴申报时,需要按季度填报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季初资产总额、季末资产总额等“按季度填报信息”项目。如果按照新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经判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标准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该优惠,且当年度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应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同时,为了让更多的企业及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优惠政策,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本年度首次预缴申报时,征管系统会进行提示,如果企业认为本年度内有可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终止本次申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修改为按季度申报,本年度内不再按月度继续申报。 例如:A企业是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2019年4月进行预缴申报时,经系统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在当期申报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应当及时变更为按季度申报企业,5月征期不再按月进行申报,在7月征期按季度进行申报即可。 [2019-02-20 15:01:19]

[网友 2235]哪些条件下可以适用预缴增值税税款退税政策? [2019-02-20 15:02:31]

[樊潞彤]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当期无需预缴税款。符合上述条件且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文)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019-02-20 15:03:02]

[网友 七巧板]请解释一下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如何与原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2019-02-20 15:04:16][佟云飞]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128号),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如果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 [2019-02-20 15:05:48]

[网友 马良的笔]在多地发生预缴业务,如何计算是否能够退税? [2019-02-20 15:06:59]

[樊潞彤]在多地发生预缴的小规模纳税人,单个预缴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单个预缴地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且已预缴税款的,可前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退还增值税。 [2019-02-20 15:07:21]

[网友 易登]我们公司的从业人数预计在年内会有大幅减少,今年1季度应该是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但是3季度我们的从业人数会大幅减少,按照公告的规定,就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了,这种情况下,我们1季度多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在3季度预缴时抵减? [2019-02-20 15:08:44]

[王素江]按照政策规定,如果企业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了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例如:企业1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2季度、3季度都符合条件,假设1季度、2季度、3季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50万元、100万、200万。具体抵减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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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15:10:58]

[网友 九州]可申请退还已预缴增值税的时间范围是什么? [2019-02-20 15:11:07]

[樊潞彤]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文)下发之日前,已办理增值税预缴且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办理退税。 [2019-02-20 15:11:27]

[网友 Caron]关于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纳税申报表是如何修订的? [2019-02-20 15:12:50][佟云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5号公告规定,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增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申报有关数据项目,相应修改有关填表说明。 [2019-02-20 15:13:21]

[网友 Caron]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如果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是否可以适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2019-02-20 15:14:47]

[樊潞彤]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2019-02-20 15:15:31]

[网友 2239]如果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了,应该怎么处理? [2019-02-20 15:16:04]

[王素江]如果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2019-02-20 15:16:59]

[网友 2241]因免税政策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第1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2019-02-20 15:17:11]

[樊潞彤]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第1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019-02-20 15:17:34]

[网友 文慈]今年汇算清缴时,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可以免填部分报表吗? [2019-02-20 15:18:08]

[王素江]从2018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免填《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也可以免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税收红利。 [2019-02-20 15:19:40]

[网友 安安]因免税政策调整,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2019-02-20 15:20:11]

[樊潞彤]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2019-02-20 15:21:03]

[网友 于秋]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还需要履行什么手续吗? [2019-02-20 15:22:43]

[王素江]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无需其他手续。 [2019-02-20 15:23:19]【主持人】因免税政策调整,已经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是否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9-02-20 15: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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