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税务】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3.3.17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来源:宿州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各县、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列入重点稽查对象名录的纳税人

一般检查事项

督促自查、立案检查

市级税务稽查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

2.《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印发)第二条

列入随机抽查对象异常名录的纳税人

重点检查事项

立案检查为主、辅以督促自查

市级税务稽查部门

列入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的纳税人

一般检查事项

督促自查为主、辅以立案检查

市级税务稽查部门

备注:事项类别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检查主体根据层级确定;检查方式自行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3年度全市税务部门重点稽查对象抽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市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级税务局稽查部门

列入市重点稽查对象名录的纳税人

自行确定,抽查比例不超过20%。

2023年4月至11月


2

2023年度全市税务部门非重点稽查对象不定向抽查

市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级税务局稽查部门

列入市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的纳税人

应采取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不设定抽选条件,抽查比例以3%为上限自行确定。

2023年4月至11月


3

2023年度全市税务部门异常稽查对象定向抽查

市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级税务局稽查部门

列入随机抽查对象异常名录的纳税人

按照异常事项类型等条件自行确定抽查基数;抽取比例不低于定向抽查基数的5%。

2023年4月至11月

市税务局发起的该项抽查任务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市监局开展。

注:抽查事项应当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发起方式分为“省级统一组织发起”、“各地自行组织发起”、“各级自行组织发起”;抽查基数为计划制定时实有抽查对象数;抽查比例为全年总体抽查比例;抽查任务可以按时间段分批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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