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税手/2022.03.25
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不多久,文件快速而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2022年3月24日发布)规定: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之类的5%的征收率不适用此免税条件。
在理解时,小编总结10个理解点,以供探讨:
1 | 2022.1-3月份应税收入征收率为1% | 若季度不超45万元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待遇 |
2 | 2022.4-12月应税收入免税 | 在这段时间45万元的标准被覆盖了,但填申报表仍要求分开填写(具体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
3 | 免税对应收入只能开普通发票,税率栏填开“免税”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自动打印“***” |
4 | 若部分代开或自开专票,税率栏是3%,不再是1% | 若客户强制要求专用发票的,相当于税负是“增加”,从1%增到3% |
5 | 适用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 临时税务登记的个人可参考使用 |
6 | 只要是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一概不能享受此优惠 | 可以考虑新设或增设主体,如分公司(增值税独立计算免税,所得税汇总计算) |
7 | 小规模纳税人达到500万元一般纳税人标准后将不能再享受上述优惠(目前没有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的政策) | 注意4-12月份别开“多”了 |
8 | 套现及虚开增成本费用会多吗?很有可能 | 各地虽有控制核定的个体、个独及合伙的金额上限,但核定的税负成本,加上增值税免税的条件,普通发票的开具很有可能“大增”,上述主体的设立也可能产生“急增” |
9 | 个人(自然人)代开也普遍享受?之前的政策多是按次认看是不是达到起征点,难享受按期小微企业的优惠,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个人(未办临时税务登记的)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那应按免税处理 | 代开的普通发票这个业务线估计也会有增长,但据了解各地的监督检查也是在进行中的 |
10 | 老板与财务要做什么?还是据实从事业务,别盲目冲入发票的筹划大海中 | 建立在真实业务、应用场景基础上的规划可以适当考虑 |
要特别注意,小规模纳税人5%征收率的事项,比如出租房屋的计税收入,不能免税,只适用于3%的大多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