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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1 利用现金及个人卡收款隐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处以少缴税款50%罚款

    *税稽罚﹝2024﹞*号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相对人 天长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金额(元) 212,088.82 没收金额(元) - 处罚日期 2024-08-12 发布日期 -  违法事实 1.现金收款方式销售乳胶废料,在账簿上不列收入。该公司销售生产一次性乳胶手套产生的乳胶废料数量176.70吨,金额176700.0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228 ]

  • 452 【送达公告】恶意取得虚开4754份专票用于出口退税处骗取税款2倍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文书送达公告发布日期:2024-08-01 17:01 来源:厦门税务厦门**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法定代表人:王**;身份证号: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4年01月至2015年12月,你公司取得厦门***实业有限公司、盛**(厦门)实业有限公司、欣**(厦门)实业有限公司、厦门***纺织品有限公司、厦门***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实业有限公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337 ]

  • 453 【送达公告】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骗取出口退税处骗取税款2倍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发布日期:2024-08-09 17:58 来源:厦门税务  厦门**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经对你公司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间,采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骗取出口退税1300033.5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228 ]

  • 454 【送达公告】对外开具虚开发票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文书送达公告发布日期:2024-08-05 17:32 来源:厦门税务厦门***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法定代表人:林**;身份证号:略):你单位存在如下违法事实:(1)2020-2022年,你单位对外开具16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137份发票状态为正常(发票代码035021900104,发票号码09302531-09302543、09302554-0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202 ]

  • 455 【送达公告】对外开具虚开发票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文书送达公告发布日期:2024-08-05 17:31 来源:厦门税务厦门***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法定代表人:林**;身份证号:略):你单位存在如下违法事实:2022-2023年,你单位对外开具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35022200104,发票号码:00845837-00845845),金额合计574357.63元,税额合计5283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197 ]

  • 456 【处罚】因虚开专票非法获利2.7万元予以没收,虚开专票行为处10万元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税稽公告〔2024〕*号时间:2024年8月9日 16:23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张*(身份证号:略):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我局对你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通知你领取文书,你未前来领取文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245 ]

  • 457 【税务事项通知书】虚开发票22,313.25万元被稽查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的公告发布时间:2024-08-07 11: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我局向下列纳税人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限下列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294 ]

  • 458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转让股权未如实申报纳税问题

    【马山县】国家税务总局马山县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发布时间:2024-08-09 16: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马山县税务局白山税务分局刘**(身份证号码:略):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139 ]

  • 459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转让股权未如实申报纳税问题

    【马山县】国家税务总局马山县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发布时间:2024-08-09 16: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马山县税务局白山税务分局刘**(身份证号码:略):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国家税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195 ]

  • 460 虚开发票22,313.25万元被稽查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的公告发布时间:2024-08-07 11: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我局向下列纳税人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限下列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236 ]

  • 461 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未交个税处未代扣代缴预缴税款0.5倍罚款

    *市一税稽罚〔2024〕**号吉林省**物流有限公司-其他违法其他违法(一)个人所得税。你单位主要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三个对公账户及**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长春)有限公司*********************(代发)发放基本工资,通过孙**中国民生银行(*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203 ]

  • 462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未交个税处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

    *市一税稽罚〔2024〕**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其他违法其他违法 你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对副所长赵**(非合伙人)2020年至2022年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存在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2020年至2022年合计共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7646.2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243 ]

  • 463 雇佣员工发放工资薪金未交个税处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

    *市一税稽罚〔2024〕**号长春**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违法   其他违法 你单位雇佣外籍球员卢**,并《劳动合同》,2023年7月你单位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列支该球员工资2533403.05元,未履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义务。(一)违法行为认定 你单位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未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二)应补(退)税情况 1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209 ]

  • 464 虚开发票被罚2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税稽 罚 〔2024〕**号 处罚事由: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处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你(单位)在无实际货物交易情况下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让吉安**贸易有限公司为自己开具2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0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点击量 : 248 ]

  • 465 虚开发票,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资金过账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实现有真实业务的假象

    你单位2022年6月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1,530,088.50元。由于你单位是2022年5月在没有真实交易情况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300,000.00元,才造成了你单位2022年5月产生期末留抵税额为1,530,088.5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407 ]

  • 466 研发加计:未剔除简单改变中研发人员成本,边角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的收入未冲减研发费用

    你单位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取得的发票的商品或服务信息栏次有部分为服装类、烟酒及预付卡等商品,是企业在产品宣传活动中随机给本单位以外参会人员发放的纪念品和奖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74 号)第三条之规定,你单位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428 ]

  • 467 公告查2020年非交易过户的企业所得税,但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是不是漏了呢?

    你公司2020年1月9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减持股票数量为2,524,500股,按照公司注销当日(2020年1月3日)收盘价10.11元,公司取得股权转让收入25,522,695.00元。按加权平均成本法计算,企业的减持成本为1,633,500.00元。当年发生管理费用-审计费6,500.00元,据此计算,你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为23,882,695.00元,无纳税调整事项,应纳税所得额为23,882,695.00元,应纳所得税额5,970,673.75元,已缴0元,少缴5,970,673.75元。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887 ]

  • 468 【新三板税讯】改制前二股东出让股权进行架构调整,缴纳个税819万元:连科智造

    024年6月28日发布公告,披露2021年12月31日(改制前)周连奎(为连奎有限创始股东、发行人二股东)将其持有的630万元出资转让给周峰,周峰共计向周连奎支付4,725万元股权转让款,周连奎针对本次转让所得缴纳个税819万元。大力税手注:发行人于2022年11月进行整体变更,改制后的股权结构为与改制前相同,如下:《临沂连科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2024-06-28】详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8 ]

  • 469 【人民法院报】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八批)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八批)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4-08-01问题1:图书数据库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同一作品在总库的传播行为已经由在先案件处理,之后原告就该作品在数据库镜像站的传播行为再次提起诉讼,是否属于重复诉讼?判赔标准如何确定?答疑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31 ]

  • 470 【预披露税讯】实控人向副总无偿赠予股权、且未约定业绩条件,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972.22万元:先锋精科

    24年6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2018年2月7日,实控人游利与XUZIMING与签署《股权激励及代持协议》,约定前者向后者转让先锋有限8.3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实质是游利向XUZIMING赠送8.33%先锋有限股权进行的股权激励以换取XUZIMING放弃原任职全职回国主持先锋有限日常工作。因XUZIMING系创始股东之一,其一直参与发行人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决策,《股权激励及代持协议》亦未就XU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0 ]

  • 471 【人民法院报】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七批)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七批)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4-07-18开栏的话:法答网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法答网,法院干警可以就审判工作、学习和研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问题在线咨询。答疑专家须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疑意见,并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以最大限度保障答疑意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38 ]

  • 472 【人民法院报】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六批)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六批)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4-06-13开栏的话:法答网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法答网,法院干警可以就审判工作、学习和研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问题在线咨询。答疑专家须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疑意见,并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以最大限度保障答疑意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68 ]

  • 473 【人民法院报】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五批)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五批)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4-05-30问题1:偷越国(边)境罪是否为选择性罪名、具体适用时应当如何准确表述?答疑意见:偷越国(边)境罪不是选择性罪名,具体适用时应完整表述,主要理由是:从内容上看,虽然刑法条文中未对国境、边境的含义进行具体解释,但陆地国界法对边境的含义作过具体规定。为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刑法亦应参照理解,即边境是指陆地国界内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而非仅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003 ]

  • 474 【人民法院报】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四批)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四批)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4-04-11开栏的话:法答网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法答网,法院干警可以就审判工作、学习和研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问题在线咨询。答疑专家须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疑意见,并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以最大限度保障答疑意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12 ]

  • 475 【人民法院报】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批)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批)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4-03-21问题1:民间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如何处理?答疑意见:对出借人的主张区分层次审查处理,详情如下:第一个层次:民间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规定》)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37 ]

  • 476 【人民法院报】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二批)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二批)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4-03-07问题1:涉比特币“挖矿”案件合同效力如何认定?答疑意见: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较为明确。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强调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同时该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兑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69 ]

  • 477 【人民法院报】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一批)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一批)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4-02-29开栏的话:法答网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四级法院干警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法答网,法院干警可以就审判工作、学习和研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和司法政策等问题在线咨询。答疑专家须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疑意见,并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以最大限度保障答疑意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37 ]

  • 478 【送达公告】取得增值税专票认定为虚开应补缴税款加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税稽一公告〔2024〕**号发布时间:2024-07-31 15:55  来源:第一稽查局 南京****钢材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国家税务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27 ]

  • 479 【税务处理决定书】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追缴税款+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江苏**环保化纤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8-09 16: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被执行单位江苏艺华环保化纤有限公司进行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上述《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58 ]

  • 480 【送达公告】资金存在异常,虚构经营业务对外虚开发票79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发布时间:2024-08-02 14:43 来源:常州市税务局新北区龙虎塘**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纳税人识别号:略):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稽一处〔2024〕**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32 ]

  • 481 【送达公告】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373万元,已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发布时间:2024-07-30 11:07来源: 常州市税务局常州**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友谊家苑2-3号)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稽一处〔2024〕**号),现根据《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303 ]

  • 482 【税务事项通知书】虚开发票533万元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常州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4年7月29日发布时间:2024-07-29 13:30  来源:常州市税务局常州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略):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税情况作出了《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36 ]

  • 483 【送达公告】不能提供成本费用证据,被查企业无法进行查账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税稽一公告〔2024〕**号发布时间:2024-08-06 11: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连云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45 ]

  • 484 【新三板税讯】根据财税〔2018〕137号还原代持进行的股份转让均为定增非原始股、无需缴纳个税:天工股份

    24年6月5日发布公告,披露发行人2016年定向发行中存在股权代持,64名实际出资人委托5名显名股东代持其股份,截止2023年5月已整改完毕。公司称,代持还原过程中,代持人与被代持人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代持还原,方式一是代持人向第三方出售代持股票,并将出售产生的收益扣除相关税费后返还给被代持人,其中2023年通过该方式解除股权代持的股票受让方均为控股股东天工投资;方式二是代持人向被代持人出售代持股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3 ]

  • 485 【罚款】收到实收资本少缴印花税处以50%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公告*税稽一公告〔2024〕**号发布时间:2024-08-06 15:09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江苏连云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85 ]

  • 486 【送达公告】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收购木材虚开发票导致少缴税款定性为偷税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税二稽送达公告〔2024〕**号发布时间:2024-08-01 13: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淮安**木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二稽处〔2024〕**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607 ]

  • 487 【税务处理决定书】取得收入未全部纳税申报少缴税款被追缴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税二稽送达公告〔2024〕****号发布时间:2024-08-01 13: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淮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二稽处〔2024〕**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30 ]

  • 488 【新三板税讯】改制转增股本涉及个税507.60万元,代股东缴纳后通过分红予以冲抵:胜软科技

    24年7月4日发布公告,披露2014年7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由2,115万元变更为4,653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2,538.00万股股本,公司当时没有为52名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新增注册资本涉及的个税507.60万元,但已办理了分期纳税备案。后于2016年6月14日代相关股东完成了个税缴纳,并于2016年6月23日完成权益分派(2015年度利润分配),一并冲抵公司代缴的个税。《胜软科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8 ]

  • 489 【税务处理决定书】典型的走逃失联企业非正常交易定性虚开的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送达公告(*税二稽公告〔2024〕**号)发布时间:2024-07-31 10: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331 ]

  • 490 【新三板税讯】个人以股权增资、办理了5年分期纳税备案:锐翔智能

    024年8月5日发布公告,披露2021年12月,中国台湾居民涂成达以其持有奇川精密12%的股权向锐翔有限增加出资238.10万元,增资完成后,涂成达持有锐翔有限7.06%股权。涂成达已就股权出资申报纳税,取得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相关税款分5年缴纳。《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2024-08-05】详细披露如下:(五)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外商投资管理、外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34 ]

  • 491 【税务事项通知书】取得的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应按规定作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柴桑区税务局港口税务分局关于九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发布时间:2024-07-24 15:07  来源:港口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除纳税信用 A 级外的纳税人适用)**税港口分局通〔2024〕***号九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事 由: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依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17 ]

  • 492 【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存在成本列支存疑,少缴所得税,请自查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柴桑区税务局港口分局关于九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发布时间:2024-08-09 09:12 来源:柴桑区税务局港口税务分局**税港口分局税通〔2024〕***号汪**(身份证号:略):经涉税疑点分析,发现你控股的九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在公司经营期间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及有关涉税事项存在成本列支存疑,少缴所得税问题。请你对上述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420 ]

  • 493 【送达公告】因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申报不实,骗取出口退税款35万元,被税局稽查并罚款7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广西贵港市***商贸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8-08 20: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广西贵港市***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税稽通〔20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300 ]

  • 494 【新三板税讯】将赠送给客户的样件按视同销售缴纳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航特装备

    024年8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针对能够满足成品相关性能指标的少量试制品,公司一般将其赠送给客户或者潜在客户验证和测试,由于其无法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不符合资产定义,仍作为研发费用列示,不做会计处理,对其建立台账登记备查。针对赠送给客户的样件,公司按照视同销售的方式缴纳了增值税及附加税。《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2024-08-02】详细披露如下:2、研发样品、废料及去向,相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0 ]

  • 495 【新三板税讯】向客户无偿赠送测试品,已按视同销售将税费结转至销售费用:尚华新材

    024年8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研发活动中产生的测试品未进行销售,而是作为赠品无偿提供给客户试用,生产测试品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及制造费用等均归集为测试品成本,未计入研发费用。公司无偿赠与客户自产测试品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因此公司发出测试品时,将测试品成本及按照公司同类商品售价计算的相关税费结转至销售费用。《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2024-08-02】详细披露如下:3、报告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2 ]

  • 496 【中国税务报】拆借资金:不收利息不用纳税?不一定!

    【中国税务报】拆借资金:不收利息不用纳税?不一定!发布时间:2022-03-28 14:00  来源:中国税务报对于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大部分企业财税人员都知道,取得利息收入需要纳税。而在实务中,一些企业因为种种情况未收利息,就“顺理成章”地不做税务处理。殊不知,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如果处理不当会出现一些税务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对L公司开展风险应对时,对其不收利息又未合规纳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81 ]

  • 497 【上市公司税讯】全资子公司之间资产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大业股份

    24年8月8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大业新能源现有光伏、蒸汽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债务、人员、权利及义务等全部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智旭新能源,本次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账面净值为10431.02万元。公司称,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大力税手注:大业股份(603278.SH)此前于2023年3月23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将现有光伏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债务、人员、权利及义务等全部划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4 ]

  • 498 林森生物: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山东林森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山东林森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15 ]

  • 499 【中国税务报】大连:个人纳税信用越来越有“分量”

    大连:个人纳税信用越来越有“分量”2024年08月06日 版次:05 作者:孙彤 付丽 本报记者 程丽华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了解到,自去年底该局与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公安局等9部门共同签署《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启动大连个人所得税纳税诚信体系建设以来,经过10部门协作努力,目前工作成效明显。大连自然人纳税人纳税信用意识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293 ]

  • 500 【预披露税讯】作价5.28亿元收购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适用了特殊性税务处理:瑞立科密

    24年8月9日发布公告,披露2021年6月发行人与瑞立集团签署了《关于购买资产的协议》、以52,800万元的价格收购控股股东瑞立集团所持有的温州汽科100%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45,408万元,以现金的方式支付7,392万元。并于2021年6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此次合并前后,发行人与温州汽科均受同一最终方瑞立集团控制,因此本次业务重组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本次股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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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税团队在行动

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知识研究小组,针对《涉税疑难/争议问题》圆满举办第八期线下研讨会。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

2024年05月

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全国伙伴齐聚北京,开启了2024年第一期创新知识与技术产品研讨会,专业聚力,脚踏实地,求专求精。

与案同行第7期,财务总监涉税争议技术策略与涉刑风险管控研讨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

2024年3月9日-10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资本税收涉税疑难与重组会计处理、基金会计处理线下研讨会举行,顶尖高手,齐聚北京,一场酣畅淋漓的知识大会,让小编顿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感。

2024年1月12日-13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合伙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年度盛宴,聚集实践问题,寻本溯源,不再被纷扰的网络观点所迷惑与影响,心中自有“定心丸”,有不少人指责、埋怨政策落后、模糊、不合理等等之处,面对现状,涉税之人不如恰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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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全国伙伴齐聚北京,开启了2024年第一期创新知识与技术产品研讨会,专业聚力,脚踏实地,求专求精。我们就大湾区相关税收政策适用、IPO前内控核算梳理、税务风险信息化系统应用、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参与、境内外金融产品场景适用、法律思维植入税务服务的案例应用、涉税争议解决中的横向拓纬案例研讨、两高涉税司法解释下的服务提供等,法税伙伴们进行了广泛的、深度的交流。

同时,对于一些具体的案例进行了研判与诊断,于无解中找到可能,于可能中创新价值。

融合,更好!

2024年4月

与案同行第7期,财务总监涉税争议技术策略与涉刑风险管控研讨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三位一体”相结合,我们融合了稽查(检查)征纳双方与律师法律方式与保障方面的内容,全方位的、多视角的、深度专业与实践的分享,让我们的法税办公室伙伴、同行伙伴深度受益。

2024年3月

2024年3月9日-10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资本税收涉税疑难与重组会计处理、基金会计处理线下研讨会举行,顶尖高手,齐聚北京,一场酣畅淋漓的知识大会,让小编顿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感。

2024年3月

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知识研究小组,针对《涉税疑难/争议问题》圆满举办第八期线下研讨会。

新形势下涉税争议待解路径的创新与转机,吸引了众多业内人士,不远万里来到北京,培训现场与专家切磋、与同行探讨,既提升了专业性,又圆满的对现实困惑予以解答,是一次全面的升华。

2024年7月20日

2024年5月,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就当下涉税争议盲区、争议点、避税或偷税的认定等进行案例研讨,并就相关涉税检查案例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2024年05月

2024年1月12日-13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合伙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年度盛宴,聚集实践问题,寻本溯源,不再被纷扰的网络观点所迷惑与影响,心中自有“定心丸”,有不少人指责、埋怨政策落后、模糊、不合理等等之处,面对现状,涉税之人不如恰当应用。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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